中會科技發〔2017〕2號
關于推選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中醫藥學會,各專科分會、團體會員單位:
根據中國科協辦公廳《關于組織推選2017年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的通知》精神,我會2017年推選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工作開始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院士候選人的標準和條件
1.在科學技術領域做出系統的、創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貢獻,熱愛祖國,學風正派,具有中國國籍的研究員、教授或同等職稱的學者、專家,可被推薦為中國科學院院士候選人并當選為院士。被推薦人應從事自然科學、技術科學和工程科學方面的研究工作。
在工程科學技術方面做出重大的、創造性的成就和貢獻,熱愛祖國,學風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國國籍的高級工程師、研究員、教授或具有同等職稱的專家,可被提名為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并當選為院士。
居住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以及僑居他國的中國籍學者、專家不在全國學會、省級科協的推選范圍。
2.院士候選人年齡不得超過65周歲(195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黨政機關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原則上不作為候選人。軍隊行政干部不作為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兼任技術職務的除外)。
3.凡2011、2013、2015年已被推薦至中國科學院和被提名至中國工程院的有效候選人,兩院合計連續3次的,2017年停止1次院士候選人資格。
二、推薦渠道及名額
本會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中醫藥學會,各專科分會、團體會員單位推薦候選人,原則上每個單位限推薦1名候選人。
三、推薦工作要求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中醫藥學會,各專科分會、團體會員單位在部署推選工作前,應認真學習領會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關于院士增選工作以及中國科協關于推薦(提名)院士候選人工作的相關文件精神。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中醫藥學會,各專科分會、團體會員單位應制定推選方案,嚴格按照院士標準和條件,經過民主程序,推選出院士候選人,并按要求填寫《推薦(提名)院士候選人簡表》加蓋公章(或主委簽字)。
被推選人須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同一學科(專業)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專家進行評議并獲得同意推選的結果,填寫《同行專家評議表》。
四、推薦材料要求
請各單位將推選方案及結果、《推薦(提名)院士候選人簡表》(附件1)3份、《同行專家評議表》(附件2)2份于2017年2月6日前報至我會科技評審部(由于假期影響,請務必在此之前報送),電子版通過郵箱發送,因時間限制,逾期一律不予受理,敬請諒解。團體會員單位也可將材料報送至我會會員服務部。
五、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櫻花園東街甲4號
郵編:100029
科技評審部聯系人:于宏偉 王雯婕 李勁松
電話:(010)64271946 64291832
E-mail:jlb204@126.com
附件:
中華中醫藥學會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