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會科技發〔2017〕22號
關于2018年度中華中醫藥學會政策研究獎
推薦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中醫藥學會、解放軍中醫藥學會、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2018年度中華中醫藥學會政策研究獎推薦工作,根據《中華中醫藥學會政策研究獎獎勵辦法》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屆評審工作由亞寶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協辦,評選內容、標準及有關程序按照《中華中醫藥學會政策研究獎獎勵辦法》執行。推薦項目須是2013年1月1日后鑒定驗收,且應用兩年以上的研究成果。
二、推薦渠道
(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中醫藥學會;
(二)中國人民解放軍中醫藥學會;
(三)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等有關部委局及其直屬單位。
特別說明:(1)每個推薦單位限推薦1個項目;(2)推薦項目應在本地區、本部門范圍內進行公示,并責成項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單位進行公示。
三、申報項目及材料要求
(一)推薦書填寫要求
中華中醫藥學會政策研究獎推薦書使用《中華中醫藥學會政策研究獎推薦書》,請申報人按要求認真填寫,所提交的推薦書電子版和書面版應保持一致。
(二)書面材料報送要求
請推薦單位按相關規定認真做好中華中醫藥學會政策研究獎的遴選、書面材料的審核把關及報送工作。“書面材料”指:(1)推薦函1份,內容應包括推薦項目如何產生,公示情況等;(2)推薦書原始件1套,推薦書主件與主要附件、結題驗收報告、查新咨詢報告書等裝訂成冊。推薦書電子版請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
(三)有以下情況的推薦項目,應提交相應的書面報告
1.在《項目名稱可否公布》一欄如選“否”的推薦項目,應在送書面推薦書時,提交推薦單位的報告;
2.完成人本人不能簽名的,應提交紙質說明;
3.推薦單位對推薦項目的評審專家有回避要求的,應提交專家回避報告,詳細說明提請回避的理由,并填寫“回避專家申請表”。
四、注意事項
(一)推薦項目不得同時推薦為其他同級、同類獎勵。已獲其他同級、同類獎勵的項目不得重復推薦。
(二)項目存在異議在未解決之前,不得申報。
(三)經評定未授獎的項目在此后的研究應用中獲得新的實質性進展,并符合獎勵辦法及細則有關規定條件的,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序重新推薦;連續兩年參加評審未予授獎的,如再次推薦須隔年進行。
(四)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推薦項目的完成人參加評審。
(五)不符合申報要求以及逾期申報的項目,一律不予受理。
(六)申報截止時間:2018年1月31日。
五、聯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櫻花園東街甲4號中華中醫藥學會
科技評審部
郵編:100029
聯系人:王雯婕 于宏偉 李勁松
聯系電話:010-64291832 64271946 64210760
電子信箱:jlb204@126.com
附件:
1.《中華中醫藥學會政策研究獎推薦書.doc》;
2.《中華中醫藥學會科學技術獎政策研究獎獎勵辦法.doc》;
3.《知情同意證明》(知情同意證明(論文論著).doc、知情同意證明(知識產權).doc)。
以上通知及附件請登錄中華中醫藥學會網站(Http://www.hdwmb.com)查詢下載。
中華中醫藥學會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