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健康委、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各有關單位
1.2020年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備案項目;2.2020年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年度項目;3.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學員信息登記表;4.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執行情況抽查評價表;5.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執行情況學員調查表附件:備案項目和年度項目下載.rar
根據《關于申報2020年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的通知》(國中醫藥繼教辦發〔2019〕5號)要求,現將1298項2020年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予以公布(附件1、附件2),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分為知識技能類、學習提高類、前沿進展類三個類別,各主辦單位要根據項目類別確定相應的培訓對象,提高項目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各主辦單位舉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不得以營利為目的,要確保師資水平。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管理的通知》(國中醫藥繼教辦發〔2015〕1號)要求,認真做好項目的組織實施、學分證書的申領和規范管理。
三、2020年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試行通過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管理系統(網址http://jjb.cacm.org.cn,以下簡稱管理系統)進行管理,并試用電子版學分證書。
(一)項目實施前10個工作日內,主辦單位要登錄管理系統上傳開班通知及培訓日程安排表,申請電子版學分證書編號,也可按照實際情況申領紙質版學分證書。
(二)項目完成后10個工作日內,主辦單位要將《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學員信息登記表》(附件3,以下簡稱《學員信息登記表》)及項目執行情況相關材料上傳至管理系統。
(三)《學員信息登記表》上傳至管理系統后,將同步生成電子版學分證書,學員可根據需要自行注冊登錄系統進行查詢并打印。
(四)主辦單位要嚴格按照實際參加培訓且考核合格的學員人數頒發學分證書,做好學員基本信息、學分證書編號登記工作,做到一人一證、人證信息一致。學分證書不得買賣,不得以任何與學分證書有關的名義收取相關費用。
四、各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直報單位要加強對主辦單位實施過程的管理,提高項目質量。根據《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執行情況抽查評價表》(附件4)、《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執行情況學員調查表》(附件5)對項目執行情況進行抽查監管。抽查項目數不得低于舉辦項目總數的10%;項目數在10項以內的,抽查1項,并將抽查結果作為下一年度項目申報的審定指標之一。
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繼續教育委員會辦公室將對部分項目開展飛行檢查。飛行檢查不合格的項目,將取消項目負責人申報下一年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資格。
六、本年度項目須在2020年12月31日前執行完畢。項目未執行或未上傳項目執行情況者,將取消項目負責人申報下一年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資格,并根據情況予以通報。
七、此通知同時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政府網站(http://www.satcm.gov.cn)上發布。其他未盡事宜,請及時與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繼續教育委員會辦公室聯系。
聯 系 人:郭希勇 周艷杰
聯系電話:010-84130490(傳真)
電子郵箱:xhscjj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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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繼續教育委員會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