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會學術發〔2024〕355號
中華中醫藥學會關于進一步規范開展有關推選活動的通知
各分支機構:
? ? 為了進一步規范中華中醫藥學會(以下簡稱“學會”)在成果推選、人才激勵過程中的相關行為,更好地發揮學會在推動學科發展與學術進步中的作用,現將學會開展推選活動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 一、總體原則
? ? 推選活動要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中華中醫藥學會有關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自覺抵制不正之風。
? ? 二、推選流程
? ? (一)分支機構在開展推選工作前必須向學術部提出申請,經秘書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
? ? (二)推選活動實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活動名稱、目的意義、推選對象、推選數量、推選原則、推選流程等。
? ? (三)推選結束后相關資料需做好留存、備案。
? ? 三、注意事項
? ? (一)推選活動不得與政府部門有關活動名稱相同或高度相似,不得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世界”等字樣。如果名稱中用到學會名稱,應當使用“中華中醫藥學會”全稱。
? ? (二)分支機構開展的相關活動應該圍繞學科建設和學術發展,活動名稱要規范,要與分會所在的領域和方向相一致。
? ? (三)涉及專家個人的推選活動,僅限于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相關要求推薦符合條件的候選人,不得自行發起并組織相關活動。
? ? (四)未經學會批準,不得以學會或分支機構名義授予任何專家任何榮譽。
? ? (五)推選要堅持非營利性原則,不得向推選對象收取任何費用。
? ? (六)推選活動在沒有得到學會授權的情況下不得委托第三方進行評審或者推選。
? ? (七)未經學會批準,不得與其他單位聯合組織(主辦、承辦或協辦)相關推選活動。
? ? (八)推選過程中,如有企業參與,必須與學會簽訂協議,明確責任主體及雙方責權利,獲得學會授權之后方可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不得干擾評審、推選的公正性。
? ? (九)未經學會批準,一律不得開展各種推選活動。對亂推選、亂收費者,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 ? (十)本通知的內容若有與全國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印發的《社會組織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辦法》不一致的,以《社會組織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為準。
中華中醫藥學會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