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醫藥繼教委發〔2019〕1號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繼續教育委員會
關于公布2019年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健康委(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申報2019年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的通知》(國中醫藥繼教辦發〔2018〕5號)要求,現將1295項2019年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予以公布(附件1、附件2),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分為知識技能類、學習提高類、前沿進展類三個類別,各主辦單位要根據項目類別確定相應的培訓對象,提高項目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各主辦單位舉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不得以營利為目的,要確保師資水平。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管理的通知》(國中醫藥繼教辦發〔2015〕1號)要求,認真做好項目的組織實施、學分證書的領取與規范管理。
(一)項目實施前15個工作日內,將開班通知及《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學分證書申領表》(附件3),傳真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繼續教育委員會辦公室備案,并申領學分證書。
(二)要嚴格按照實際參加培訓且考核合格的學員人數頒發學分證書,做好學員基本信息、學分證書編號(項目編號+001,依次順推)登記工作,做到一人一證、人證信息一致。學分證書不得買賣,不能以任何與學分證書有關的名義收取相關費用。
(三)項目完成后10個工作日內,將《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執行情況報告表》(附件4)、《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學員信息登記表》(附件5)及教材講義等相關材料的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
三、各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直報單位要加強對主辦單位實施過程的管理,提高項目質量。根據《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執行情況抽查評價表》(附件6)、《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執行情況學員調查表》(附件7)對本省(區、市)項目的執行情況進行抽查監管。抽查項目數不得低于舉辦項目總數的10%;項目數在10項以內的,抽查1項,并將抽查結果作為下一年度項目申報的審定指標之一。
四、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繼續教育委員會辦公室將對部分項目開展飛行檢查。飛行檢查不合格的項目,將取消項目主辦單位申報下一年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資格。
五、本年度項目須在2019年12月31日前執行完畢。項目未執行或未報送項目執行情況者,將取消項目負責人申報下一年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資格。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繼續教育委員會辦公室將對項目執行情況分2批次進行公示。
六、此通知同時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政府網站(http://www.satcm.gov.cn)上發布。其他未盡事宜,請及時與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繼續教育委員會辦公室聯系。
聯 系 人:郭希勇 周艷杰 曾興水
聯系電話:010-84130490 010-59957647
傳真電話:010-84130490
電子郵箱:xhscjjb@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櫻花園東街甲4號
郵政編碼:100029
附件:1.(繼教委發【2019】1號)關于公布2019年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的通知.rar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繼續教育委員會
2019年3月13日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 2019年3月14日印發
校對人:曾興水